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信息获取渠道,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产生一系列重要且深远的影响。
随着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数字技术应用从需求端贯通到供给端,从围绕海量个性化消费需求的精准洞察、捕捉和场景营造,向上游的物流配送、生产制造、研发设计等环节渗透延伸,促进了商品品种增加、品质提升以及品牌打造,能够实现对需求的快速响应和更好满足。与此同时,线上消费对总消费产生的净增效应凸显。数字经济发展不是简单地将消费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而是通过各类生活服务电商平台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商户提供服务的半径,满足消费者各个时段和特定场景的需求,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有效拓展了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增量空间。把握数字经济发展与消费升级交汇的重要趋势,有助于更好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出了要求。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数字经济赋能消费扩容提质,应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的一个重要抓手。
一是提升多元化供给体系的适应性和创新力。要加快推进数字化从单点突破向全链条扩散覆盖,鼓励互联网平台通过深入挖掘数据要素潜力,帮助企业及时捕捉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消费群体新需求;大力推广应用柔性化、智能化生产模式,提升产能灵活转换和快速响应能力;积极搭建多样化对接机制,支持互联网平台加强对中小商户线上运营、融资等方面的服务。总之,就是要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和创造新需求,推动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
二是加强消费相关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需以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投资模式,加快布局和建设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带动下游应用市场,融合部署交通、能源、市政等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场站与商业街区、旅游景点、文体场馆等消费空间的连通性,改造提升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基础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教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增强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和协同性。要促进平台企业健康、创新发展,进一步放宽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领域准入限制,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搭建技术数据资源平台和面向更多行业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形成多元化创新应用场景;加大对消费品制造和消费性服务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政策支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此外,还需完善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消费环境。支持开展各类特色消费节庆活动,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探索推行场景内跨业态消费的联通,促进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相互转化和带动。
(刘 涛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