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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发展如何严监管补短板

发布时间:2021-08-26 19:09:32  来源:新华网  发布人: 阅读量: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平台经济的基本特征,针对相关市场失灵环节或领域强化监管,提升监管体制和体系的适应性,以良法善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平台经济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发展最迅速的经济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要看到的是,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平台经济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监管体制不适应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其中,要有效提升监管体制的适应性,就必须深刻认识平台经济的基本特征,针对相关市场失灵环节或领域强化监管,以促进我国平台企业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理解四个基本特征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新的经济模式,既是对传统经济组织的升级,又是对传统经济形态的革命,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属于典型的双边市场。平台企业一侧面对消费者,一侧面对商家,这个平台上的众多参与者有着明确的分工,平台运营商负责聚集社会资源和合作伙伴,通过聚集交易,扩大用户规模,使参与各方受益,达到平台价值、客户价值和服务价值最大化。但是,平台企业也可能利用在双边市场中的优势地位,产生垄断定价、捆绑销售等行为。

  二是存在较强的规模经济性。如果某一平台企业率先进入一个领域,或者由于技术、营销优势占据这一领域较大市场份额时,由于交叉网络外部效应和锚定效应的存在,这家企业就会越来越大,出现强者愈强的局面。同时,市场集中度高有利于降低商家和消费者交易成本,平台企业往往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性。

  三是具备一定的类公共属性。当前平台经济涉及领域多为事关人们衣食住行的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属性特征突出。平台还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呈现出一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因此,平台企业虽然大多由私人资本建设运营,但具有较为显著的公共属性。

  四是数据要素的重要性较为显著。平台经济根植于互联网,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基础上、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或有价值的资产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运行天然就会产生大量数据。与此同时,平台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表现为数据资源与算力算法的竞争。因此,各平台企业极为注重数据要素的积累与关联,以提升平台价值、赢得竞争优势。

  关注四个重点领域

  针对平台经济的上述重要特征,应着眼“量身监管”,有针对性地设计重要监管制度和重点监管领域,提升监管体制和体系的适应性。

  一是促进形成合理价格。平台企业提供的服务具有类公共属性,平台经济也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特点,因此对其价格水平和服务质量应进行有效规制。一方面,应有效规范平台商户接入的相关费用,切实提高平台经营者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应对不合理收费行为加以约束,提升平台上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通过对双边的价格和质量的合理规制,形成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

  二是推动优化企业治理。平台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有较大不同,其股权治理、治理模式和运行边界需要有特殊安排。特别是一些平台企业涉及基本民生、行业发展、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对这些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有效且合规的指导,推动企业治理优化。

  三是有效遏制垄断行为。平台经济本质上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性,而且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需要关注的是,平台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和最低的经营费用成本,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加速扩张,形成垄断的可能性更大、速度更快。特别是一些平台企业利用平台优势地位迅速向其他领域和行业扩张,形成跨领域和跨行业的垄断地位,极大提升了反垄断认定和执法的难度,对市场公平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要强化反垄断并创新反垄断工具,遏制相关垄断行为。

  四是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平台经济与数字经济天然关联,平台企业要在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获取数据、开发数据和利用数据是必由之路。但是,一旦平台企业对于搜集的数据管理不善或者肆意滥用,就会产生相关风险。因此,我们必须对平台企业数据进行全方位监测和全周期监管,从而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发力四个主要方向

  从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角度看,依法规范、强化监管与支持发展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唯有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进行有效监管,才能以良法善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国平台经济监管尚处于起步期,应以建章立制为战略重点,以监管执法为重要抓手,以促进企业合规为重大目标,强化监管机制、夯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手段,为建立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和谐的平台经济新秩序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是优化平台商户服务费和相关收费规制。建议尽快出台平台价格行为规则,针对不同行业出台商户服务费管理指南,着力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引导平台合理降低商户的服务费用。同时,还要研究制定平台销售商品和服务价格与质量管理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是探索完善平台企业治理管理相关政策。从规范平台企业运营角度出发,针对平台经济的特征,建议尽快制定平台企业治理模式、融资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意见指南,夯实和完善平台企业治理的法律框架;强化平台企业治理的合规监管,建立常规化重点企业经营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平台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努力推进国际监管政策协同。

  三是推进平台经济反垄断制度化和常规化。建议尽快调整和优化相关反垄断法律法规,增加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市场认定的规则,将网络效应、规模经济、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纳入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构建和健全平台企业数据、流量、算法等领域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处置规则。建议设立平台经济行业监管协会,加快平台经济反垄断细分化,加强行业监管能力;推动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常规化,强化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和过程监管,推动平台企业合规发展。

  四是切实保障平台企业数据合规和数据安全。尽快推进平台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完善平台企业数据分类分级合规体系,常态化开展平台企业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健全平台企业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要加快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平台企业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层面的合规管理;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执法,切实做到严监管、补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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